政策指引
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可直接申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发布时间:2019-01-05 浏览次数:54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日前发出《关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申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函》(全文见下)。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是在1990年由原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生产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后在此基础上,于1992年由原国务院经贸办批准设立了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并主办此项目,规定该成果属*成果。
关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申报*企业管理
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函
为推动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工作,经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联合工作组秘书处与我会协商同意,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可以直接申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日前发出《关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申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函》(全文见下)。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是在1990年由原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生产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后在此基础上,于1992年由原国务院经贸办批准设立了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并主办此项目,规定该成果属*成果。
关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申报*企业管理
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函
为推动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工作,经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联合工作组秘书处与我会协商同意,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可以直接申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