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市政府常务会:加快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19-01-05 浏览次数:65
今天下午,市长刘小涛主持召开第十四届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和户口迁移等工作。
为深入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实现创建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市质量发展水平,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汕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该《方案》提出,通过质量创强,不断提高质量基础保障能力,大力提升汕头质量、汕头标准、汕头制造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通过质量创强,形成特色鲜明的汕头质量文化,确保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高,到2018年底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把本单位工作实际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创建工作的叠加效应;要突出创建特色,积极运用“互联网+质量管理”,加快打造“数字质量”综合信息平台,整合产品、工程、环境、服务质量领域的追溯、监管系统和质量信用系统,推动政府服务数字化,逐步实现“数据一个库,监控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要落实主体责任,把质量创强作为创文强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检查评估;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明确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等方面内容。该《办法》提出,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获奖企业或组织数量为5家,不具备获奖条件的,名额可空缺;获奖企业或组织由市政府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和证书,给予每家获奖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会议指出,要切实发挥市政府质量奖的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工程、环保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会议指出,要通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人口管理,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汕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该《规定》将适用范围覆盖至全市六区一县,明确了市外户口迁入、市内户口迁移和户口迁移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会议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评估,把便民利民的好事切实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决定了其他事项。
今天下午,市长刘小涛主持召开第十四届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和户口迁移等工作。
为深入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实现创建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市质量发展水平,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汕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该《方案》提出,通过质量创强,不断提高质量基础保障能力,大力提升汕头质量、汕头标准、汕头制造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通过质量创强,形成特色鲜明的汕头质量文化,确保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高,到2018年底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把本单位工作实际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创建工作的叠加效应;要突出创建特色,积极运用“互联网+质量管理”,加快打造“数字质量”综合信息平台,整合产品、工程、环境、服务质量领域的追溯、监管系统和质量信用系统,推动政府服务数字化,逐步实现“数据一个库,监控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要落实主体责任,把质量创强作为创文强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检查评估;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明确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等方面内容。该《办法》提出,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获奖企业或组织数量为5家,不具备获奖条件的,名额可空缺;获奖企业或组织由市政府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和证书,给予每家获奖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会议指出,要切实发挥市政府质量奖的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工程、环保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会议指出,要通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人口管理,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汕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该《规定》将适用范围覆盖至全市六区一县,明确了市外户口迁入、市内户口迁移和户口迁移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会议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评估,把便民利民的好事切实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决定了其他事项。